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计算标准(上海地区参考):
-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
-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 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当年总收入确定;
- 上海地区抚养费一般在每月2000-10000元不等,具体根据实际收入和子女需求确定。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给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超出原定数额的,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律师提示:大额择校费、私立学校学费、重大医疗费可在协议中约定另行分担;一方拒付抚养费的,可直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从其工资账户划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