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应对措施:
- 立即收集证据: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不动产交易记录、证券账户信息等;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查封房产车辆,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
- 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对方银行交易记录、证券持仓、保险保单等隐匿信息;
- 离婚后才发现转移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另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提示:申请保全一般需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后30日内须正式起诉。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大额取现、异常转账、低价卖房)时不要打草惊蛇,先固定证据再行动,效果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