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改编案例说起:奖金到账后,离婚时对方要求平分
张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八年,婚后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期间,张先生在一次街头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协助控制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嫌疑人,自己因此受伤住院。事后,相关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颁发荣誉证书及一笔奖金。半年后,李女士起诉离婚,在财产分割环节提出:这笔奖金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张先生则认为,奖金是对自己人身伤害和英勇行为的补偿与奖励,与李女士无关,不同意分割。双方争执不下,案件进入审理。
这个场景在上海地区的离婚诉讼中并不罕见。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婚内取得”这一时间节点,而在于该笔奖金的法律性质——它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个人财产。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发现,不少当事人只关注“什么时候拿到钱”,却忽略了“这笔钱为什么给到这个人”。
争议焦点:时间标准与性质标准,哪个优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的主张正是建立在这一条文之上:奖金取得于婚内,形式上符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时间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先生的抗辩则指向该条第二项。见义勇为奖金往往与行为人的人身伤害、健康受损以及特定荣誉紧密相连,带有明显的人身专属性。这里要注意,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使用的是“奖金”一词,但并非所有名为奖金的款项都当然归入共同财产。当奖金与特定人身权益不可分割时,性质标准应当优先于单纯的时间标准。
法院通常的裁判思路:先定性,再分割
结合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审理此类争议一般遵循“先定性、后分割”的路径。法官不会仅因款项在婚内到账就径直认定为共同财产,而是会审查奖金的来源、发放依据和用途指向。
- 发放依据:是依据劳动贡献、绩效考核发放,还是依据见义勇为行为、伤残等级发放;
- 人身关联度:是否以行为人受伤为前提,是否包含医疗、康复、残疾赔偿等功能;
- 荣誉属性:是否附有专门授予个人的荣誉称号或表彰文件;
- 资金用途:是否用于弥补行为人身体损害及后续治疗、生活能力下降带来的损失。
如果奖金明确以见义勇为行为为发放对象,且与行为人的人身损害直接挂钩,通常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若奖金实质是对家庭整体贡献的奖励,或发放单位明确将其作为普惠性福利,则可能被纳入共同财产范围。还有一种中间情形:奖金中一部分具有人身补偿性质,另一部分带有奖励家庭的意思,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构成进行区分处理。实践中常见的是,见义勇为奖金与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合并发放,此时需要结合发放文件逐项判断。
给当事人的启示:证据准备与主张策略
对于主张奖金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重点在于证明其人身专属性。建议收集并保存以下材料:见义勇为认定文件或荣誉证书、表彰决定、发放单位的说明或通知、医疗记录与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意见(如有)、奖金发放明细。这些材料能够帮助法官看清奖金的真实来源和目的,而不仅仅是银行流水上的一个数字。
对于主张分割的一方,则可以从奖金是否具有家庭共享属性、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放时双方是否仍有共同生活意愿等角度提出意见。但需要客观认识的是,单纯以“婚内取得”为由要求平分,在见义勇为奖金这类具有强烈人身色彩的款项上,获得支持的可能性相对有限。本所婚姻家事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建议当事人在诉讼前完成一次完整的财产梳理,把奖金、赔偿金、补助费分别归类,避免将不同性质的款项混为一谈。
另外,如果双方在婚内对该笔奖金的使用已有约定,或者奖金已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法院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可能会将此作为酌情考量的因素。打官司不是算总账,而是把每一笔钱的性质说清楚。
常见问题
见义勇为奖金和伤残赔偿金一起发放,离婚时怎么处理?
结论是通常需要分开看待。伤残赔偿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明确列举的个人财产;见义勇为奖金若与人身损害直接相关,也倾向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发放文件中未作区分,法院会结合发放依据、伤情程度和资金用途综合判断,必要时对款项进行合理拆分。
婚内获得的见义勇为奖金,已经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离婚时还能追吗?
结论是一般不再作为存款分割,但可能影响其他财产的分割比例。如果奖金已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该笔款项本身已不存在,法院通常不会要求对方返还或折价补偿。不过,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法官可能将这一事实作为酌情因素,对出资方予以适当考虑。
对方隐瞒见义勇为奖金,我该怎么查?
结论是可以通过律师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见义勇为奖金通常有发放单位、表彰文件或银行转账记录,并非完全无迹可寻。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相关单位的发放记录和银行流水。如果对方在诉讼中故意隐瞒,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后果。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长期处理上海地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可协助当事人梳理财产线索、准备证据材料,并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合理主张。
相关阅读
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原配如何起诉返还?本文梳理上海法院审判实践中的常见错误与...
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转账,钱还能要回来吗?本文结合《民法典》规定,讲解起诉小三返还财...
配偶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追回?本文结合《民法典》与上海法院审判实践,解读起诉小三返...
配偶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追回?本文围绕起诉小三返还财产与善意取得抗辩,结合上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