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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军婚离婚: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能否分割

案例解析军婚中军人伤亡保险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归属与分割规则

军婚中一方为军人,离婚时军人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能否分割?答案是:原则上归军人个人所有,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但实务中需区分款项性质和取得时间,否则容易引发争议。本文以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多年家事案件经验,结合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引入:一位军嫂的困惑

王女士(化名)与现役军人李先生(化名)结婚五年,因长期两地分居,感情破裂。王女士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李先生名下的一笔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李先生认为这些钱是他因公受伤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这个案例在军婚离婚中具有典型性。许多军人配偶误以为,只要是婚后取得的收入或补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对军人特殊性质的款项有特别规定。

争议焦点:两笔款项性质不同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是否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主张,这些钱是李先生婚后获得的,应视为共同财产;李先生则坚持,这些钱是因其个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

实践中,法院会先审查款项的来源和性质。伤亡保险金是军人因战、因公伤亡时,由军队保险机构给付的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则是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后,按规定享受的一次性补助。两者都与军人身体伤害直接相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述法条第二项明确将“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列为个人财产。因此,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本质上是军人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人身依附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通常的裁判思路

结合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按以下思路处理:首先,审查款项是否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若确系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保险金或补助金,则认定为军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其次,若款项并非直接因人身损害产生,而是属于军人职业津贴、奖金或退役安置费用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部分共同财产。例如,军人的一次性退役金,在扣除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最后,法院会关注款项的取得时间。若伤亡保险金或伤残补助金在婚前已经取得,则更无争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在婚后取得,但性质仍为个人财产,同样不能分割。

款项类型法律性质离婚时处理依据
伤亡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军人个人财产,不分割《民法典》第1063条
伤残补助金人身损害赔偿军人个人财产,不分割《民法典》第1063条
军人退役金混合性质扣除个人部分后,剩余按共同财产分割相关司法解释及实践
军人工资、津贴劳动报酬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民法典》第1062条

需要注意的是,上表仅为一般情况。具体案件中,法院还会审查款项的发放依据和实际用途。例如,若伤残补助金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偿还房贷或支付子女教育费,则可能酌情补偿另一方。

给当事人的启示:证据与时机

对于军人一方,应妥善保管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的发放凭证、医疗记录等材料,以证明款项性质。若担心离婚时被分割,可在婚前或婚姻期间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

对于军人配偶一方,应了解并非所有军人收入都不可分割。军人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若对款项性质有疑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诉讼中,建议双方在起诉状中明确列出争议财产清单,并附上相关证据。若证据不足,可申请法院向军队相关部门调取材料。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至6个月,具体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常见问题

军人伤亡保险金在离婚时一定不能分割吗?

是的,原则上不能分割。因为伤亡保险金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军人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笔款项已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且另一方对家庭有较大贡献,法院可能酌情处理。

军人伤残补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伤残补助金是对军人因公致残的补偿,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期间取得,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军人一方自愿将伤亡保险金赠予配偶,离婚时能否反悔?

若军人已通过书面协议或实际交付将款项赠予配偶,且赠予行为合法有效,则离婚时不能随意反悔。但若赠予未完成过户或未明确表示,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结语与建议

军婚离婚财产分割,核心在于区分财产性质。伤亡保险金和伤残补助金归军人个人,但其他收入仍可依法分割。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梳理财产清单,准备充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长期代理上海地区军婚、离婚及财产分割案件。若您需要帮助,欢迎预约到所面谈,我们将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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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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