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常见情形说起
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十二年,孩子刚上小学。一次偶然,她发现丈夫手机里频繁给一个陌生女子转账,累计几十万,还买了包和首饰。丈夫承认了婚外情,但说钱是“借给对方的”,对方则说是“感情补偿”,不肯退。王女士想知道:这些钱,她能不能要回来?告谁?凭什么?这个场景在上海法院的婚姻家事案件中并不少见,本所(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代理过多起类似纠纷,今天就把起诉小三返还财产的法律依据和实操要点讲清楚。
先给结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原配可以起诉小三要求返还财产,核心依据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和公序良俗原则。但能不能赢、能要回多少,取决于证据、金额、赠与性质等多个因素。
争议焦点通常集中在哪?
这类案件到了法庭,双方吵来吵去无非几个问题。第一,这笔钱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或其他往来?第二,如果是赠与,赠与的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三,赠与行为本身有没有法律效力?第四,小三常说的“我不知道他结婚了”“这是青春损失费”能不能成为不退钱的理由?
这里要注意,不同性质的款项,处理结果差别很大。比如日常小额红包、吃饭开销,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但大额转账、买房买车、贵重首饰,被支持返还的可能性就高得多。
法院通常的裁判思路
上海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看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经营所得等,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把大额共同财产送给别人,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步:再看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配偶把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这种赠与合同有没有效力?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婚外情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基于这种关系发生的赠与,损害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也违背社会公德,因此赠与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第三步:最后确定返还范围和主体
如果认定赠与无效,小三应当返还。返还的范围一般是实际收到的财物,包括转账、现金、实物折价等。如果赠与的是房产、车辆,还可能涉及过户回转或折价补偿。诉讼主体上,原配可以只起诉小三,也可以把配偶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具体看案情和诉讼策略。
给当事人的几点启示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情况,下面这些事越早做越好。
- 固定证据。转账记录、微信聊天、银行流水、购物凭证、照片视频,能保存的都保存,注意保留原始载体,不要只截图。
- 梳理金额。把大额转账和日常消费分开,重点整理单笔超过一定金额、有特殊含义(如520、1314)或用于购房购车的款项。
- 确定被告。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被告是小三;如果配偶不配合,也可以把配偶列为被告或第三人,便于查清事实。
- 注意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不要拖太久。
- 咨询专业律师。每个案件证据情况不同,起诉前让律师评估一下证据链和诉讼方案,能少走弯路。
常见问题
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最核心的证据是能证明配偶与小三存在婚外情关系,以及配偶向小三赠与财产。前者如聊天记录、照片、录音、证人证言;后者如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购物记录、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证据越充分,法院支持返还的可能性越大。
小三说钱是“借款”或“补偿”,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小三主张是借款,她需要提供借条、还款约定等证据,否则法院一般不采信。如果她说是“青春损失费”“分手费”,这类基于婚外情关系的补偿,同样违背公序良俗,法院通常认定无效,仍应返还。
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诉讼费谁出?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分担比例。如果原配的诉讼请求大部分得到支持,小三可能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建议起诉前咨询律师,合理确定诉讼请求金额。
结尾建议
发现配偶赠与婚外第三者财产,不要慌,也不要冲动。先冷静收集证据,再找专业律师评估。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位于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长期代理上海地区婚姻家事案件,如果你正遭遇类似困境,可以带着材料来所里聊聊,我们帮你理清思路,依法维权。
相关阅读
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原配如何起诉返还?本文梳理上海法院审判实践中的常见错误与...
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转账,钱还能要回来吗?本文结合《民法典》规定,讲解起诉小三返还财...
配偶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追回?本文结合《民法典》与上海法院审判实践,解读起诉小三返...
配偶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追回?本文围绕起诉小三返还财产与善意取得抗辩,结合上海法院...